廣告傳播中“推”與“拉”有效融合的重要性
大多數企業進行商業廣告投放時,酒店品牌設計往往把目光鎖定在電視、報紙、廣播、雜志及網絡、戶外等
大眾廣告媒體之上,而忽略了諸如POP、DM等小眾的廣告媒體。殊不知,大眾廣告媒體與POP、DM等廣告媒體同屬廣告宏觀范疇。如果說大眾廣告媒體在廣告宏觀范疇里屬于“推”的廣告,那么,POP、DM等小眾廣告媒體,就屬于“拉”的廣告了。
企業需要投放的廣告因目的不同而屬性各異。既有追求塑造企業或酒店品牌設計形象的公益廣告或企業形象廣告,也有專為遏制競爭對手而制定的競爭廣告,自然也包含傳播產品特異性的產品廣告和傳遞市場促銷信息的促銷廣告。無論哪種廣告,都必需借助廣告媒體進行傳播,才能發揮廣告的作用,達到廣告的目標。廣告傳播的終極對象就是目標消費集群,而廣告傳播的終極目標就是促成目標消費集群的消費行為。
酒店品牌設計眾所周知,隨著廣告競爭形勢的日趨嚴峻,單一的廣告傳播手段呈現邊際效果遞減的傾向,即使強大如電視者,其廣告效果也日漸萎縮。21世紀的廣告傳播時代,是整合傳播的新時代,講究的是傳播之間的相互匹配與相互補充。縱觀當前成功傳播案例無一不是遵循整合傳播,注重大眾傳播而忽略小眾傳播的劣勢已經不言自明,當然,偏重小眾傳播而弱化大眾傳播的廣告行為,其效果同樣不盡如人意。要最大化的提升廣告效果,出路只有一條,那就是――大眾傳播與小眾傳播的協同傳播。
大眾傳播與小眾傳播的協同傳播,就是廣告傳播中“推”與“拉”的有效結合。大眾傳播建立酒店品牌設計的宏觀印象,小眾傳播把這種宏觀印象重復化、具體化、深刻化,從而最終實現酒店品牌設計傳播的目標。
那么,大眾傳播與小眾傳播如何有效結合,如何最大化的提升傳播效力?-vi設計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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